聯合國難民署(UNHCR)周三(11月4日)向《衞報》表示,英國政府讓難民最長等30年才可獲准定居的計劃「令人高度關注」,並認為延長等候期「很可能不利」難民的安全感、歸屬感與穩定。
內政大臣馬哈茂德(Shabana Mahmood)本周一公布永久居留新制,即「賺取定居」。多數移民的標準等候期由5年增至10年;社會護理工作者可保留5年途徑,香港BNO持有人則維持現有安排(詳見此前報道)。
難民方面,經認可安全途徑來英者5年後可定居。以小艇或藏身貨車等非法途徑入境者,須額外多等10年;《衞報》稱,部分人如有工作或就學,可縮短最長30年的上限。
難民署對新增的合法途徑表示歡迎,但指出,延長等候期須與短期居留安排,以及去年已實施、令不少人無法取得公民身份的改動「一併考慮」。難民署說:「難民不是移民:他們因本國無法保護、亦無法安全返回而逃亡。對難民而言,安全不只是獲批庇護,定居有重要作用。」
慈善機構海倫·班伯基金會(Helen Bamber Foundation)政策總監多琳(Kamena Dorling)稱,政府在收到大量證據後仍然「堅持原有做法」,措施會對酷刑及人口販賣倖存者造成「深遠而持久的傷害」,並形容延長等候期「簡直不人道」。她又稱,合法途徑極為有限,人們仍會冒險入境。
政府新增了一些合法途徑,但《衞報》指,只有少數尋求庇護的人能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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