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母公司Meta本周入稟,就英國通訊監管機構Ofcom(通訊管理局)根據《網絡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作出的分類決定提出上訴,成為近月多間科技公司控告該監管機構的最新一例。批評者指,科企正藉司法程序拖慢法例的落實。
據《衛報》報道,Meta的律師本周就Ofcom把旗下WhatsApp及Instagram列入監管責任最重的類別(類別一,Category 1)提出上訴。有關責任包括更高透明度、更多用戶控制選項、保護用戶免受詐騙廣告侵害,以及加強記錄違法內容。Meta今年5月已另案挑戰Ofcom的收費計算方法,指其以企業全球收入為基準並不合理。
根據《網絡安全法》,違規最高可被罰相當於全球合資格收入10%或1,800萬英鎊(以較高者為準)的罰款,而Ofcom的網絡安全工作經費,正靠向業界收費支付。Ofcom網絡安全事務總監格里菲斯(Oliver Griffiths)本周二在上議院委員會作證時稱,該機構正「在一個訴訟極多的環境中運作」,同時面對Meta等多間公司提出的訴訟;除Meta外,TikTok及X亦就須向Ofcom提交多少資料另行興訟。
Meta發言人稱:「與業界許多公司一樣,包括TikTok、Roblox、X和Quora,我們是在挑戰具體的執行方式」,並強調「這並非挑戰法例本身,而是Ofcom對法例的詮釋」,屬新規管制度磨合期的正常現象。負責數碼、文化、媒體及體育事務的大臣南迪(Lisa Nandy)上周則重申,政府會繼續立法規管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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