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斯托大學(University of Bristol, UoB)針對一項判決提出上訴,該判決認為大學因歧視一名學生而對其自殺事件負有責任,但上訴被駁回。20歲的納塔莎·亞伯哈特(Natasha Abrahart)於2018年4月自殺,當天她原定要在布里斯托大學參與一次小組報告。
亞伯哈特女士一直受到慢性社交焦慮症的困擾。
高等法院確認了大學未能為亞伯哈特女士作出合理調整的決定。
但法官拒絕表態大學是否對其學生負有照顧義務,稱對此問題的裁決“不是必需的”。
亞伯哈特女士的父親,羅伯特·亞伯哈特博士(Dr Robert Abrahart)在裁決後表示:“走到這一步是一段長且痛苦的旅程,布里斯托大學一路上都在與我們對抗。高等法院的判決確認了我們始終認為的真相。布里斯托大學未能履行對我們女兒的責任,違反了法律,並對她的死亡負有責任。”
亞伯哈特女士來自諾丁漢(Nottingham),在她的公寓被發現當天,她原定要在一間可容納329人的大型演講廳前,向超過40名學生發表演講。
這位物理學學生在大學二年級時,家人表示,當她需要完成口頭評估作為課程的一部分時,“情況開始出錯”。
亞伯哈特博士對大學提起訴訟,指控大學因在殘疾問題上歧視她而對其女兒的死亡負有責任。
在2022年3月進行的為期五天的審判中,布里斯托郡法院(Bristol County Court)聽說亞伯哈特女士在冬季學期曾企圖自殺,且大學工作人員知道她在掙扎。
法官裁定,大學違反了《平等法案》(Equality Act)的職責,未能針對亞伯哈特女士的嚴重焦慮症(被視為一種殘疾)作出“合理調整”。
法官駁回了大學疏忽的指控,並命令大學賠償50,500英鎊。
去年12月,大學對此裁決提出上訴,理由是法官錯誤地認為大學知道或應該知道足夠關於亞伯哈特女士的狀況以作出例外。
大學的律師補充說,考慮到維持學術標準和對其他學生的公平,“機構已採取合理行動”。
然而,在早些時候發布的62頁判決中,林登法官(Mr Justice Linden)裁定大學在其所有七項上訴理由上均未成功。
他發現大學未能提供足夠證據支持其論點,即“評估學生口頭解釋實驗室工作的能力”是“專業科學家的核心能力”。
亞伯哈特博士表示:“他們關於不夠了解納塔莎的問題、沒有收到正確文件、或者對其他學生的公平意味著他們無法進行她所需調整的論點,現在第二次都未能成立。現在是布里斯托大學和全國的高等教育機構整頓自己的時候了。”
代表家庭的律師古斯·希爾弗曼(Gus Silverman)表示:“據我們所知,這是高等法院首次考慮殘疾歧視導致某人死亡的論點。因此,維持納塔莎死亡與這種非法待遇相關的發現,建立了一個強有力的法律先例。”
然而,在駁回大學的上訴後,林登法官得出結論,他“不需要”就大學是否對其學生負有照顧義務“表達任何觀點”。
亞歷克斯·拉爾頓法官(Judge Alex Ralton)在2022年先前已基於大學不因“作為一名殘疾學生……她受到2010年平等法案保護”的理由,駁回了疏忽指控。
站在布里斯托民事司法中心(Bristol Civil Justice Centre)外,亞伯哈特女士的母親,瑪吉(Maggie),發表了一份致大學副校長的聲明。
“我們希望您仔細閱讀這份判決並遵循其教訓,”她說。
“我們希望您思考,如果您的兒子或女兒在大學有殘疾且需要保護他們的權利,您希望他們如何被對待。”
她補充說,他們一直在爭取國會通過一項法定照顧義務,目前該請願已達到128,000個簽名。
這將要求所有大學採取合理的謹慎和技能行動,以避免對學生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