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9月29日(星期二)以6比3頒下臨時命令,解除下級法院對「第三國」遣返的限制,准許特朗普(Donald Trump)政府在未給予移民申辯機會的情況下,將他們遣返至原籍以外的國家。裁決即時生效,最高法院將於12月就政策合法性的核心爭議開庭。
命令由六名保守派大法官作出;三名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卡根(Elena Kagan)及布朗·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持異議。一如緊急命令的慣例,大法官未有解釋批准理由。
下級法院此前裁定,被遣往第三國的移民須先獲通知,以便申辯自己在當地或會面臨迫害;最高法院今次臨時推翻該裁定。這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在「第三國」遣返問題上站在特朗普政府一方。
據國際難民組織(Refugees International)與人權組織「人權至上」(Human Rights First)合辦的「第三國遣返監察」(Third Country Deportation Watch)統計,特朗普政府已與多國達成協議,將逾2.5萬名移民遣往至少29個國家,遍及拉丁美洲、中亞、加勒比海及非洲。部分接收國局勢危險:《衞報》點名中非共和國(受政局與民兵動盪困擾)及南蘇丹(陷人道危機);另有美國傳媒報道遣返目的地包括薩爾瓦多及利比亞。
移民一方的律師質疑,政策未給予當事人「通知及有意義的機會陳述基於恐懼的申索」。政府一方則稱無須逐一處理恐懼申索,因為願意接收的國家已同意不迫害或虐待任何人——此為政府說法。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在社交平台稱政策「完全合法,是移民執法的關鍵工具」,並指「與下級法院不同,最高法院在裁決前聽取了雙方陳詞」。政府首席訟務官索爾(D. John Sauer)則去信最高法院,稱下級法院的命令「為正在進行的遣返行動造成重大後勤問題,包括航班取消」,並帶來額外開支、潛在外交問題,以及無法遣走「危險罪犯」。
臨時命令將在最高法院審理案件期間生效,大法官表示會於12月進行口頭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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