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Home Office)以「當初批出有誤」為由撤銷歐盟公民居留身分的做法,出現一宗具體個案。《衛報》報道,33歲意大利工程師(化名Fabio)2018年起在倫敦生活、已婚,內政部今年4月通知他,其「脫歐定居計劃」(EU Settlement Scheme)下的永久性「定居身分」(settled status)當初「批錯」,指他未能證明在2020年12月31日脫歐大限前已持意大利國籍——儘管他已提交意大利領事館發出的證明。
更棘手的是連鎖效應:由於他的定居身分被追溯撤銷,其巴西籍妻子作為「合資格家庭成員」的居留權亦隨之失效。當事人形容打擊沉重:「正當我們考慮建立家庭之際,卻突然陷入如此脆弱的處境。」
劍橋大學歐盟法教授巴納德(Catherine Barnard)指,這種做法「看來有違《脫歐撤離協議》(Withdrawal Agreement)」,等同製造不被容許的「二等權利」。內政部則回應稱,凡屬「批錯」者「本無獲批資格」,撤銷決定並不違反撤離協議。據報有逾百人面對類似情況,公民權利獨立監察機構(IMA)已表關注。
本站早前報道,內政部近月向一批EUSS持份者發信稱身分「批錯」、限14日補證,涉及約140萬仍持「預定居留身分」者;今次個案顯示,連已獲永久「定居身分」者亦可能被翻查,並波及非歐盟籍家屬。對依各類計劃在英落腳的移民社群(包括BNO簽證持有人),妥善保存長期居留紀錄與獲批文件尤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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