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倫敦警察廳長(Metropolitan Police Commissioner)康登勳爵(Lord Paul Condon)7月21日在「臥底警務調查」(Undercover Policing Inquiry)作供時承認,警方當年對被種族仇殺的黑人青年史提芬·羅倫斯(Stephen Lawrence)家屬所作的秘密監控,屬於「制度性種族歧視」。據《衛報》報道,當調查主任大律師巴爾(David Barr)問及有關監控是否「制度性種族歧視的一種表現」時,康登答「是」,並稱做法「非常符合制度性種族歧視的定義」。
康登1993至2000年出任倫敦警察廳長,正是羅倫斯1993年在倫敦遇害、以及1998至99年麥克弗森(Macpherson)調查期間的最高警務首長。當年他曾為警方未能將兇手繩之於法致歉,卻多次拒絕承認倫敦警方存在「制度性種族歧視」;今次表態,被視為推翻其維持逾27年的立場。
涉事監控由倫敦警方「特別示威組」(Special Demonstration Squad,SDS)執行。該組臥底人員假扮社運人士,滲透並監視為羅倫斯爭取公義的運動;羅倫斯遇害翌日,警方已開始蒐集到訪其父母住所人士的資料。康登另承認,SDS多年來出現「個別警員的惡劣行為」及「可怕的錯失」,但強調「更大的過失在於整體倫敦警方數十年來」的做法,指警員被日復日教導「以說謊、欺騙為生存之道」。
調查由退休法官米廷爵士(Sir John Mitting)主持,康登是迄今作供的最高級別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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