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週四駁回Google的終極上訴,維持因Android作業系統反競爭行為而處以的€41億(約£35億)罰款,並下令Google承擔歐盟執委會的訴訟費用;母公司Alphabet須共同承擔部分罰款。中央社報道指,這仍是歐盟史上金額最高的反壟斷裁罰。
案件源於2018年:歐盟執委會裁定Google濫用Android的市場主導地位,開罰€43億,指Google要求手機製造商必須預裝Google搜尋及Chrome瀏覽器,才可使用Play商店;向獨家預裝Google搜尋的大型製造商及電訊商付款;並威脅拒絕授權,阻止製造商銷售搭載「分支」版Android的裝置。歐盟普通法院2022年維持裁決,但把罰款減至€41億;Google再上訴,主張裁決缺乏根據、形同懲罰創新,歐洲法院週四駁回其所有法律論點。
Google發言人回應稱,判決未能「認可我們為確保Android維持開放、互操作性和免費所作的重大投資」,並表示公司早於2018年已按最初裁決調整相關協議。歐盟近年對Google的反壟斷行動接連不斷:歐洲法院2024年9月維持購物比價服務案的€24億罰款(另一宗€14.9億罰款同月被撤銷,是Google罕見的勝訴);執委會2025年9月再就廣告技術業務開罰€29.5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