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航空乘客權益迎來逾20年來首次全面改革。歐洲議會已於7月7日以646票對12票、3票棄權大比數通過修訂法規,歐盟理事會亦於本周一(13日)完成最後審批程序,新例料於2027年生效。
改革保留兩項與旅客切身相關的權利。其一是航班延誤賠償:抵埗延誤達3小時或以上,乘客可按航程距離獲賠——1,500公里以內€250、1,500至3,500公里€400、更長航程€600。此前多個成員國曾要求收緊門檻,最終在議會堅持下維持。
其二是免費手提行李。新例明訂乘客可免費攜帶一件不超過40×30×15厘米的隨身個人物品,以及一件小型手拉行李;換言之,2027年起航空公司須把個人物品連同較大的客艙行李一併納入標準票價。家庭乘客、行動不便者及其陪同人員亦可免費同座。
索償程序同時收緊:航空公司須主動電郵通知延誤乘客如何索償,並表明會否以「特殊情況」為由抗辯;收到索償後,須於30日內賠付或說明拒賠理由,不得無限拖延。新例並禁止航空公司因乘客未乘搭去程而取消回程的「no-show」做法。
對英國旅客而言,脫歐後英國另設自家版本的乘客權益規例,但凡從歐盟機場出發的航班(不論屬哪家航空公司)仍受歐盟法規涵蓋,故日後暑期往返歐洲的港人同樣受惠。本站早前報道,廉航瑞安航空已在英國競爭及市場管理局(CMA)調查後取消家庭「鄰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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