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周一(10月12日)公布,已就《入境及庇護法案》(Immigration and Asylum Bill)提出兩項修正,擬堵塞《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家庭生活權利)的「漏洞」,並加強處理臨近遞解才提出的庇護申請。
內政部稱,法院在判斷是否存在「家庭生活」時,須考慮父母與子女接觸的時間長短和頻密程度。法案原已把「家庭生活」界定為一般限於核心、同住的家庭關係;今次修正再進一步,防止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前不久才搬回家中同住,以加強其第8條申請。
另一項修正規定,若無充分理由而在最後一刻才提出申請,將損害申請人的可信度,決策人員須考慮證據提交的時間。政府稱,此舉建基於法案中針對遲交申請的加快決策程序。
內政大臣馬哈茂德(Shabana Mahmood)稱,公眾必須相信入境制度安全、受控、不會被濫用;有關改革旨在保障制度完整性,確保無權留英者迅速被遣返。以上均為政府自身對新措施目的的說法。
法案7月在下議院二讀以174票多數通過。除上述修正外,法案還包括:要求有能力的庇護尋求者就政府資助的住宿及其他支援分擔費用(按劃一費率、高於內政大臣訂定門檻的定期繳款);成立獨立入境上訴機構(Independent Immigration Appeals Authority);設立單一上訴途徑;並把難民身份與人道保護合併為單一「保護申請」定義。
法案下周進入逐條審議階段。馬哈茂德早前亦重開難民安置計劃,詳見本站報道(內政大臣馬哈茂德重開難民安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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