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高等法院周四(10月8日)裁定,泰晤士河谷警方(Thames Valley Police)今年2月搜查安德魯·蒙巴頓-溫莎(Andrew Mountbatten-Windsor)住所所用的搜查令違法,令狀須撤銷。不過,法官強調這不代表整項調查違法或告終,警方扣押的物品亦暫時不會歸還。
據《衛報》及BBC報道,主審法官希利亞德(Mr Justice Hilliard)指,泰晤士河谷警方已承認,他們是根據錯誤的法例條文取得搜查權力。BBC稱,警方與蒙巴頓-溫莎一方就令狀違法達成共識;警方在聲明中說,同意「最初法庭根據所用的特定法例批出令狀是不正確的」。
令狀由倫敦記錄法官(Recorder of London)在中央刑事法院(老貝利)於2月18日批出。蒙巴頓-溫莎翌日(2月19日、即其66歲生日)因涉嫌公職失當被捕,警方同日搜查他在桑德靈厄姆莊園及溫莎「皇家小屋」(Royal Lodge)的住所,檢走文件及電子裝置。
案件的法律關鍵在於條文。《衛報》引述法官指,依《1984年警察與刑事證據法》(PACE)第8條批出搜查令,前提是發令法官信納有合理理由懷疑所尋找的材料不包括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護的物品或「特別程序資料」。法官認為,申請中已明言涉及受保密權保護的材料,且有關材料很可能屬特別程序資料,因此合法的令狀只能依第9條發出。
BBC補充,泰晤士河谷警方的立場是,他們在聆訊中曾同時申請第8條及第9條令狀,但法庭認為只須發出第8條令狀;其後的司法覆核確立,法庭本應依第9條發出。
法官說:「搜查令被撤銷,並不代表調查告終,也不代表整項調查違法。」泰晤士河谷警方則稱,調查「仍在進行」,會「繼續追查所有合理線索」。
至於已被扣押的物品,警方已申請保留,理據是即使物品歸還,仍可依另一條文合法檢走。法官解釋:「如果物品交還後可隨即被合法再扣押,交還便沒有意義。」該申請預定明年(2027年)聆訊,蒙巴頓-溫莎反對有關申請。
事件源於美國司法部公布的愛潑斯坦(Jeffrey Epstein)檔案;有文件顯示,蒙巴頓-溫莎在2010年出任英國貿易特使期間,曾向愛潑斯坦轉發機密資料。BBC稱他一直否認任何不當行為。去年底,英王查理斯已剝奪其王子名銜及公爵爵位。
另據《衛報》,白金漢宮消息人士早前表示,他獲發的年度津貼來自國王私人資金,但已明確表示不得用於支付這次司法覆核。本站早前亦報道過他入稟司法覆核及白金漢宮拒絕資助訴訟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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