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聯邦法官周三(9月2日)拒絕強制Google拆售其網絡廣告科技業務,令美國反壟斷機構近年第三度嘗試迫使大型科技公司分拆、再次無功而還。
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Alexandria)的聯邦法官布林克瑪(Leonie Brinkema)裁定,不會要求Google出售其廣告交易平台AdX。發布商透過AdX賣廣告時,須向Google支付兩成佣金;當網民開啟網頁的一刻,廣告便會在AdX即時競價成交。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原本主張,在布林克瑪去年裁定Google非法扼殺競爭後,Google已不可再獲信任去營運這個廣告交易平台,因此要求法院下令拆售AdX,並將關鍵競價技術開源。
布林克瑪去年已裁定,Google蓄意壟斷「發布商廣告伺服器」及「廣告交易平台」兩個市場,並非法將兩項產品綑綁銷售。她今次的裁決理由暫未公開,判詞封存14日,同時給予控辯雙方30日時間,共同提交一份建議終審判決。Google表示會就這項壟斷責任裁定提出上訴。
Google行政人員馬爾霍蘭(Lee-Anne Mulholland)稱:「法院駁回司法部拆散這些幫助小企業接觸新客戶、發展業務的工具的建議,我們深感欣慰。」司法部則在社交平台X回應,對「法院下令作出實質補救」表示滿意,稱「我們距離恢復網絡廣告競爭、為美國民眾帶來紓解又近一步」。AdX只佔Google業務一小部分;裁決後Google母公司Alphabet股價升幅略為收窄,收報約升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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