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電影《It Ends With Us》的荷里活官司再有進展。美國聯邦法官利曼(Lewis Liman)周三裁定,女星布蕾克·萊芙莉(Blake Lively)可向男星兼導演賈斯汀·巴多尼(Justin Baldoni)一方追討約40萬美元律師費,遠低於她原先索求的800萬美元。
萊芙莉去年入稟,指控巴多尼在拍攝期間對她性騷擾;巴多尼隨後反告萊芙莉及其丈夫、影星賴恩·雷諾士(Ryan Reynolds)誹謗及勒索,索償4億美元。利曼法官去年已駁回巴多尼的誹謗訴訟,指他未能證明萊芙莉存在「實際惡意」(actual malice)。
其後萊芙莉要求對方支付她的抗辯律師費。利曼在最新裁決中表示,其律師的收費「並非不合理」,但萊芙莉一方申領的工時「過高」,並駁回與媒體公關及部分差旅相關的費用,最終只批出約40萬美元,向巴多尼旗下製作公司追討。法官依據加州2023年一條保護性侵指控者免受報復性誹謗訴訟的法例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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