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會大樓與大笨鐘(資料圖片)

英國《移民與庇護法案》二讀 擬設非法官上訴機構、收窄《人權公約》第8條 同步修例為遞解羅奇代爾案主腦鋪路

英國政府提出的《移民與庇護法案》(Immigration and Asylum Bill)7月13日在下議院二讀,內政大臣馬哈茂德(Shabana Mahmood)提出多項重大改動,包括設立由非法官「裁決員」審理的獨立移民上訴機構、收窄移民援引《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家庭及私生活權)阻止遞解的空間,並同步修例,為遞解羅奇代爾(Rochdale)孌童集團主腦鋪路。

馬哈茂德在二讀開場發言中表示,法案將設立「獨立移民上訴機構」(Independent Immigration Appeals Authority),案件改由毋須具法官資格的資深「裁決員」審理,只有涉及法律爭議時方可上訴至上級審裁處;她稱「不必是法官,也可以有良好判斷」。

法案亦收窄《人權公約》第8條的適用:把受保護的「家庭」關係限於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等核心同住親屬,並要求法院衡量相關家庭或私生活聯繫在何時形成——尤其針對非法入境後才建立的聯繫。法案同時把難民身份與人道保護合併為單一的「核心保護」制度。

另有條文要求日後收入超過門檻的受助者,償還政府提供的庇護支援(報道引述門檻約£1萬),兒童及經安全合法途徑抵英者可獲豁免;在現代奴役方面,供應鏈申報未達標的企業最高可罰£100萬。馬哈茂德引述數據稱,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間約有11萬人循小船抵英,庇護開支每年約£47億、單是酒店安置每日約£900萬(上述為政府提出的框架數字)。

法案同時處理一宗備受關注的個案。2012年被定罪的羅奇代爾孌童集團主腦艾哈邁德(Shabir Ahmed),今年7月初獲釋後一直未能被遞解——他抵英已逾50年,受《1971年入境法》第7條保護(該條文豁免1973年前已在英居住滿5年的英聯邦公民被遞解,同一保護亦覆蓋「疾風世代」移民)。本站早前報道,馬哈茂德已表明擬修例堵塞這一漏洞(見 馬哈茂德擬修《1971年入境法》堵漏洞 為遞解羅奇代爾孌童案主腦鋪路)。法案將賦權內政大臣,就嚴重罪犯停用第7條保護,門檻參照褫奪公民身份的標準。馬哈茂德強調:「這並不保證能把他逐出本國。」(艾哈邁德據報已放棄巴基斯坦國籍,巴方至今拒絕接收。)

法案在工黨內部引起反彈。據報約80名後座議員聯署去信,要求暫緩或軟化改革,質疑對守法居留者追溯收緊永居安排、以及政府的「敵意」措辭,促當局採取「更具同情心」的方針。料下週接任首相的大曼徹斯特市長伯納姆(Andy Burnham)則表明支持馬哈茂德的收緊措施、並會投票支持法案;他談及艾哈邁德時稱「跟所有人一樣,我想這名可惡的罪犯離開這個國家」。

二讀表決預料於7月13日較晚時間進行,本報道截稿時結果尚未公佈。法案其後將進入委員會逐條審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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