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於M66高速公路超速駕駛,導致孕婦及她的未出生孩子死亡的男子,近日其刑罰遭到加重。
Adil Iqbal因危險駕駛於Bury的M66上致Frankie Jules-Hough及她的胎兒喪命,原被判入獄12年。 然而,上訴法庭認為此判決過於輕鬆,並將其刑期修正為15年。
Jules-Hough的夥伴,Calvin Buckley,對此表示深感震驚,他說:「本應是我人生中最高興的日子,慶祝我成為新爸爸,但現在我正為了尋求正義而站 在法庭上。”
法官Lord Justice Bean在評價此案時,形容這是「史上最糟糕的駕駛行為之一」。
當天,Jules-Hough因車輪故障而將車停在路邊,Iqbal則因為過度超車而失控,最後以極高速度撞上她的車。 Jules-Hough當時正在懷第三胎,但不幸連同胎兒一同不治。 而她車內的兩名兒童也受到了嚴重的傷害。
法院資料顯示,Iqbal事發前不僅超速駕駛,還一邊開車一邊拿著手機錄影。 此外,去年法律已經修訂,允許法官對於因危險駕駛致人死亡的罪犯給予更嚴厲的判刑。
律政司Solicitor General Michael Tomlinson對此次修訂判刑表示滿意,並強調這將給予超速駕駛者一個嚴厲的警告。 然而,Buckley則認為判決仍不夠嚴格,他表示:“那天的悲劇,賦予了我和家人一生的痛苦。”
他認為,為了改善道路安全,應該更早教導年輕人尊重及注意道路安全。